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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是要談論文化現象的主題,不過呢!近來聽到一則消息,說是卡奴即將要修正條款,以針對卡奴的所有行踪及消費限制,這消息,梅妃羽棠我可是被那些自以為懂法律的人給氣死,這些屬於銀行團的法律人,分明是和卡奴過不去,還是因為經濟不景氣,想要從卡奴身上撈一票,簡直是太離譜了,又太誇張了。

雖然說卡奴當初花錢是不應該,也是他們自找的,可是你們這樣不覺得太過份了嗎?我仔細看那則新聞,從頭到尾都是在為他們這些人,為自己做打算嘛!且讓我一一分析幾項重點:

 1.物價上漲問題。

 2.個人工作上的問題。

 3.個人私隱及自由,自主問題。

就從這幾項重點問題開始好了,你們這些懂法律的人,多少也知道今日七月起,部分日用物價及民生消費即將調漲。現在說要規定這些卡奴一天只能花三百上下,又不能出去遊玩(當這是難免的),但是出門要向管理人(或監督人)報備去哪裡這簡直是太離譜了(如果管理人不在家或是忙他們自己的事,根本管不到),然後是日用家電及其他物品,也不能購買超過十萬元(某些合理,某些不合理),必需完全節省下來繳卡債。話說回來,你們要卡奴們省點用,不過物價上漲幾乎每年都會有這種現象,這種省法似乎不太合理。何況現在又是失業比例挺高的現象,這要卡奴們怎麼省,就算是薪水不漲,當老闆的又愛東扣西扣(特別是福利制度還算好的公司),請問一下,這種方法要怎麼節省呢?難怪,現在呈現一種趨勢,兼差族群是越來越多了,反而上班族群是越來越少,你們自己也是消費者怎麼不會好好地算一算,在金融業界多年,怎麼不會想到這一點,梅妃羽棠雖然是數理低能,最起碼也知道一天可花多少錢。

再來就是工作問題了,現在是要限制卡奴出境,這點我就有個疑點。如果萬一卡奴們有在從事觀光業(特別是導遊),是不是也要限制出境呢?有些人是屬於外商機構,又必需常出國公幹是不是也得限制出境(尤其是外語能力強,又是公關人才者)?還有人是工作需要得去略有級數的飯店應酬,是不是也不可以去?就算是公司沒將這個人遺散,改做其他工作好了,替代者會做的比原承辦人好嗎?即使也是個人才會有這種能力嗎?難怪現在是好人才遇不到好老闆,好老闆遇不到好人才,增進失業人口族群。

再來就是個人私隱問題及自主權了,你們說不能隨外出,難不成會找個徵信社隨時監督卡奴們再做什麼?會去哪裡?你們的時間很多嗎?萬一卡奴們有十萬人口,去找個徵信社來解決,徵信社人力不足會有辦法了解全部狀況嗎?就算可以兼做夜班或假日班,不怕徵信業閙罷工嗎?尤其是未婚男女如果己論及婚嫁(對方不會介意或是根本不知道),還要阻隢他們的婚姻大事,該不會想要當紅娘吧?或許還是己經準備好禮金,最好包個大禮,七八千或是刷卡也可以(禮金可以刷卡嗎?)管它的,反正當事者有的是辦法,你們若是把一椿好婚姻搞砸,最好找個條件更好一點(最好是有錢人可以替他們還債),這樣子豈不是更完美,說不定還可以提前還債呢!

不過,說實在的,那些監督卡奴的貼身秘書,自己也要小心點,你若一直把卡奴們盯的太緊的話,搞不好還要付太多的費用,精神官能症可沒有健保喲!還是別把人逼的太緊,這萬一那些卡奴在一夕之間發了(中頭彩或是有個萬元),或是來個大翻身,自己可能會吃上官司(侵犯私隱及妨害自由權)。如果,這些卡奴有些屬於頭腦極好可以當設計師,或是文采不錯當個專欄作家,搞不好還有自己的著作版權,你想拿到這種獨家版權的話,還是別以為可以控制對方,該走了氣也快氣死了,我還得去別的地方偷學其他人的精華哩!good by 



本文曾於天空刊載於96年8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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